【基本信息】男,25岁,工人
【发病原因】被钢管砸伤
【临床诊断】1.右示指指端缺损2.窦性心律不齐 3.肺结节
【治疗方案】在局部麻醉下行清创+鱼际皮瓣修复术
【治疗结果】病情好转
【病案重点】右示指指端缺损
挤伤致右示指疼痛流血1小时
患者1小时前在工地干活时被钢管砸伤,伤及右示指,当即感疼痛、皮破流血不敢活动,未予特殊处理来院,门诊经详细询问病史及查体、阅片后以“右示指指端缺损”收入院,患者自伤后无意识丧失,无头痛、头晕,无胸痛、呼吸困难,无腹痛、腹胀,无二便失禁。
平素身体健康。无肝炎、结核等传染病病史及其密切接触史。无重大外伤史,无输血史及手术史。无特殊食物过敏史,无药物过敏史。无金属过敏史。否认糖尿病、冠心病、高血压病史。预防接种史不详。
T:36℃ ,P:76次/分,R:19次/分,BP:127/89/mmhg。一般情况良好,发育正常,营养中等,神志清, 精神可,自主体位,查体合作。全身皮肤、粘膜无黄染、出血点及皮疹,全身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。头颅大小正常,无畸形,眼睑无浮肿,睑结膜无苍白,巩膜无黄染,双侧瞳孔等大、等圆,对光反射存在。耳鼻无畸形,双侧鼻孔及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。口唇无发绀,牙龈无出血,咽部无充血,扁桃体无肿大,伸舌居中,口角无歪斜。颈部两侧对称,颈软,颈动脉无异常搏动及杂音,颈静脉无怒张,气管居中,甲状腺无肿大。胸廓对称无畸形,呼吸动度两侧对称正常,触觉语颤左右对称,无皮下气肿。双肺叩诊呈清音,双肺呼吸音清,未闻及干湿性啰音,未闻及胸膜摩擦音。心前区无隆起,无震颤及心包摩擦感,心率76次/分,心律齐,心音有力,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,未闻及心包摩擦音。无毛细血管征及股动脉枪击音。腹部平坦、软,无压痛及反跳痛,肝颈静脉回流征阴性。肝脏肋下未触及。胆囊区无压痛,脾未触及。双肾区无叩痛,移动性浊音阴性。听诊肠鸣音正常,无气过水声。肛门、直肠及外生殖器拒查。脊柱四肢见专科检查。腹壁反射、肱二头肌、肱三头肌、膝腱及跟腱反射正常。双侧巴彬斯基征、脑膜刺激征阴性。
专科情况:右示指指腹缺损约2.5cm×2cm,远节指骨中段以远外露。脊柱及余肢体未见明显异常。
单手指正位侧位:
1.右手食指末节指骨可疑骨折,建议CT检查
2.右手食指末节指骨掌侧软组织局限性缺损,请结合临床
3.常规心电图检查十二导:窦性心律不齐
4.胸部S平扫:左肺下叶结节,建议随访复查。
1.右示指指端缺损 2.指骨骨折(右示指)? 3.窦性心律不齐 4.肺结节
1.既往体健。
2.右示指指腹缺损约2.5cm×2cm,远节指骨中段以远外露。脊柱及余肢体未见明显异常。
单手指正位侧位:
1.右手食指末节指骨可疑骨折,建议CT检查
2.右手食指末节指骨掌侧软组织局限性缺损,请结合临床
常规心电图检查十二导:窦性心律不齐
胸部S平扫:左肺下叶结节,建议随访复查。
1.挫灭伤:外伤史,伤处组织挫灭,成活几率低,该患者与此不符,可排除。
2.不完全离断伤:伤肢的软组织大部分离断,断面有骨折或脱位,残留相连的软组织少于该断面软组织的1/4,重要的血管断裂或栓塞,肢体的远端无血液循环或严重缺血,不缝接血管将引起肢体坏死者。该患者与此不符,可排除。
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及术前准备,血常规及血凝未见异常。大肝功:总蛋白 57.2 g/L、球蛋白 19.6 g/L、碱性磷酸酶 49.0 U/L、总胆红素 22.6 umol/L、直接胆红素 6.9 umol/L、间接胆红素 15.7 umol/L,大肾功:血尿酸 489.0 umol/l,血脂七项:高密度脂蛋白 0.90 mmol/L、小密低密度脂蛋白测定 1.41 mmol/L,葡萄糖 5.86 mmol/L,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6.20 %。急症在局部麻醉下行清创+鱼际皮瓣修复术。术后给予头孢唑林1g ivd** q6h预防感染(使用到术后24小时),甘油果糖氯化钠250ml,ivd** bid消肿,布洛芬缓释片 0.3 bid止痛。术后7天出院时情况:患者一般情况可,生命体征平稳,切口处对合良好,无炎症征象,皮瓣血运正常。术后14天断蒂。
1.右示指指端缺损2.窦性心律不齐 3.肺结节
手部是人体重要的运动、感觉、协调器官,承担着人类创造性活动、生产生活等多种功能。由于工农业生产器械的应用日益广泛,生活中应用器械、电器等产品的增多,手与外界的接触最多也最频繁,手外伤也成为一种常见的多发伤,骨科急诊病人中,手外伤约占就诊人数的四分之一,所以骨科医生掌握常见手外伤的诊治技巧显得尤为重要。该患者指端缺损指骨外露,如果单纯应用游离植皮很难成活。日后很容易出现指骨骨髓炎。如果应用腹部带蒂或者远位带蒂皮瓣会出现活动不便,多处疤痕等情况。我们采用鱼际皮瓣来闭合创面的方法治疗。该技术尽可能应于30岁以下的患者,年龄大的患者日后很容易出现手指僵硬。通过随访该患者手指可以自由的屈伸活动,同时指端的感觉逐渐的恢复。
病例来源:爱爱医
版权声明:站所注明来源为"爱爱医"的文章,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,非经授权不得转载。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,如果您认为我们的转载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及时通过电话(400-626-9910)或邮箱(zlzs@120.net)通知我们,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,感谢。
版权所有:珠海横琴杏林普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 | 粤ICP备2023094852号
全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