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一例
发布人:
刘颖儿科-儿科综合 主治医师
更新时间:2019-11-07 09:13
关注
【病案介绍】
主诉
左髋部疼痛伴跛行1+月。
现病史
1+月前患儿无明显诱因出现左髋部疼痛,病初不剧,伴低热(家属自述,未测体温)。于当地医院按劳累肌肉损伤处理后无明显好转。逐渐疼痛加重并出现跛行,表现为左髋部不能受力,左侧下肢跛行。行走时左下肢疼痛难忍。遂就诊于我院外科。于我院小儿外科做髋部CT及MRI检查后,行左侧股骨颈病变刮除及植骨术,术后病理考虑:(左侧股骨颈)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。故转入我科。病来精神饮食可,二便正常。
既往史
无特殊
查体
T:37℃,P:92次/分,R:22次/分,BP:104/75mmHg
T:37℃ ,P:92次/分,R:22次/分,BP:104/75/mmhg。神清,呼吸规则,全身无皮疹,浅表淋巴结无肿大,双肺呼吸音清,无干湿啰音,心律齐,心音有力,无杂音,腹软,无触痛及包块,肝脾未触及。四肢情况:左下肢跛行、左髋关节活动未见异常,左髋关节前方压痛,未扪及包块,局部皮肤无红肿,肢端血运、感觉及活动可。肢端感觉活动及血运好,皮肤温暖,甲床充盈,足趾可轻微活动。双上肢未见异常,右下肢未见异常。
辅助检查
髋部CT提示左侧股骨粗隆蹇囊状骨质破坏,可考虑:骨囊肿,骨巨细胞瘤;动脉瘤样骨囊肿等。髋关节MRI:左侧股骨粗隆间大片异常信号及骨破坏区,考虑感染性病变。肝功能:转氨酶未见异常,碱性磷酸酶:285u/L,血常规、大便常规、电解质、肾功能、凝血功能、乙肝五项均未见明显异常。HIV+梅毒+RPR+丙肝回阴性。左侧股骨颈病变刮除及植骨术,术后病理考虑:(左侧股骨颈)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
【诊治过程】
初步诊断
(左侧股骨颈)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
诊断依据
10岁男患,因“左髋部疼痛伴跛行1+月。"入院。入院查体:左下肢跛行,左髋关节活动未见异常,左髋关节前方压痛,未扪及包块,局部皮肤无红肿,肢端血运、感觉及活动可。辅查:髋部CT提示左侧股骨粗隆蹇囊状骨质破坏,可考虑:骨囊肿,骨巨细胞瘤;动脉瘤样骨囊肿等。髋关节MRI:左侧股骨粗隆间大片异常信号及骨破坏区,考虑感染性病变。左侧股骨颈病变刮除及植骨术,术后病理考虑:(左侧股骨颈)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
鉴别诊断
骨结核:患儿因“左髋部疼痛伴跛行1+月。"入院。查体:左下肢跛行,左髋关节活动未见异常,左髋关节前方压痛,未扪及包块,局部皮肤无红肿,肢端血运、感觉及活动可。患儿居住于结核高发区,需警惕,但患儿近期无消瘦、盗汗、无乏力、纳差等表现,且病理未见结核相关慢性炎症表现,故不考虑。待进一步行PPD等除外。
诊治经过
本拟为患儿做全身评估,进一步做化疗,但患儿家属第二天即要求出院。故签字出院。
诊断结果
(左侧股骨颈)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
【分析总结】
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已列入我国罕见病名录,但其实该病并不罕见,我院一年可收治5例左右的此病,而此病是一组原因未明的组织细胞增殖性疾患。传统分为三种临床类型即莱特勒西韦综合征,(Litterer-Siwe病,简称L-S病)汉-薛-柯综合征,(Hand-Schuller-Christian病,简称H-S-C病)及骨嗜酸肉芽肿病因未明。现在已抛弃此分类。但临床上常见大年龄的患儿单独的骨损害较多,而小年龄段的孩子多发生多器官功能损害。诊断方法是以临床、X线和病理检查结果为主依据,即经普通病理检查发现病灶内有组织细胞浸润即可确诊。此症确诊的关键在于病理检查发现郎格罕细胞的组织浸润。因此应尽可能作活组织检查。临床表现本症起病情况不一,症状表现多样,LCH,皮肤、单骨或多骨损害、伴或不伴有尿崩症者为局限性;肝、脾、肺、造血系统等脏器损害,或伴有骨、皮肤病变者属广泛性。本例患者累及多系统、多脏器属广泛性LCH。目前该病分类为单系统受累及多系统受累,而肺、肝、脾及血液系统为该病的重要靶器官。如果多器官、重要器官受累的病人预后差。
该病目前已逐渐发现可用化疗的方法来控制和缓解,我院一例双肺90%以上大量气胸的病人在化疗后先已存活1年半。且现在发现该病部分与基因有关,有Braf-V600E基因阳性的病人可服用靶向治疗的药物,效果好。
部分单系统、单一部位的病人也可治愈。遗憾的是该病人未进行系统的评估及化疗便离院了。
病例来源:爱爱医
版权声明:站所注明来源为"爱爱医"的文章,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,非经授权不得转载。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,如果您认为我们的转载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及时通过电话(400-626-9910)或邮箱(zlzs@120.net)通知我们,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,感谢。
全部评论
第一次学习这种病例,不错不错,
这样的病例值得我们学习,思路清晰,谢谢分享
分析的非常好
分析的很好,讲的非常到位。学习啦。
得很详细,学习了。很好
分析的不错,谢谢楼主。